东平性侵女生男子1人已确定涉强奸 其余3人待定

2014年07月15日02:40  新京报 收藏本文

  ■ “山东东平多名初中女生称遭性侵”追踪

  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政法机关昨晚通报称,14日,公安机关以刘某、黄某峰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泰安市11日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纪委、市检察院参加的督导组,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同时,泰安市公安局从全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核查侦办,省公安厅对此案进行指导督办。

  截至目前,专案组工作中发现了新的线索,获取了新的证据。14日,公安机关以刘某、黄某峰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介绍,经泰安市纪委、市检察院联合调查组调查,目前未发现在办案过程中有“打招呼”等干扰办案的情况。

  此前,当地公安部门对这一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其中一人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这一调查情况引发网友广泛议论,并对“上面是否打招呼了”等提出质疑。

  ■ 追访

  女生母亲喝农药自杀被救

  近日,本报报道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疑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

  昨日上午11点左右,疑遭性侵女生鑫鑫(化名)的母亲康某喝农药自杀,被送往斑鸠店镇卫生院进行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鑫鑫的舅舅说,他上午接到鑫鑫电话,说母亲正在写遗书,让他赶紧看看,而最近当地政府部门来关注和调查此事,鑫鑫母亲精神压力极大。

  昨日14时左右,据鑫鑫的舅舅介绍,经过抢救,鑫鑫的母亲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已无生命危险。

  而在昨日9时,鑫鑫曾连发两条微博称,“为什么这么多人来对付我?如果我的死可以换来以往的平静,我可以悄悄地离开。可是我害了妈妈,我看不得妈妈这样下去了。我以前犯了错误妈妈能包容,可是他们犯的罪呢,我真的支撑不下去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上述初二女生外,疑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这几名男子长期将车辆停在学校门口,通过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为好友,通过送手机等方式骗取女生好感后发生性关系。

  当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述称曾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但都是彼此自愿。此外,部分女生受侵害后并未保留相关证据。

  此前,当地公安部门对这一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其中一人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二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新京报记者 王瑞锋 实习生 王修珺

(原标题:“东平女生被性侵”再拘两疑犯)

文章关键词: 性侵 强奸 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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